【导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经区政府批准,现对我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阅读文件并且把所需要做的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和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关要求,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区政府批准,现对我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协调发展,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教委协调,以各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学工作的指导思路
(四)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