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权 威 资 讯 宝 库
北京站 深圳 广州 上海 东莞 武汉 更多城市 设本站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本地宝首页 > 资讯快递 > 北京动态
北京二手房中介禁现金交易 须设专用账户
2007年3月24日

    从4月15日起,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北京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不得进行现金交易。昨日(3月22日),北京市建委颁布《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二手房交易资金确定分账户的监管形式。

    防止中介贱买贵卖挪用资金

    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表示,目前,二手房买卖均是通过经纪公司自有账户进行。一些经纪公司将买卖双方的资金用来“现金收房”,即以全款付清的方式压低房屋价格进行收购,然后隐瞒交易价格再高价卖出。此外,一些经纪公司还将客户的资金挪做他用。

    为此,规定要求,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应在北京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设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划转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交易当事人也应在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注册资金100万方能开户

    规定对设立专用账户的经纪机构和保证机构有了门槛。设立专户的条件有:经过市建委备案及银行的严格审查;信用档案无不良行为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同时,还必须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并符合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条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如何开展业务,资金如何划转,苗乐如表示,没有资格设立“专用账户”的公司,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公司办理,绝不允许利用自有账户进行交易。

    个人之间二手房可自由交易

    规定要求,符合设立“专用账户”的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3天内,应持有关材料到中介协会进行信息发布,并在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公布,市民可上网查询。各企业还应建立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对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北京市建委表示,规定只是针对通过经纪机构和保证机构进行的交易,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二手房买卖不在此列,可以自由交易。(记者 蒋彦鑫 吴海花)

    ■提问

如何确保资金流入专用账户?

房屋过户须持银行证明

    苗乐如表示,中介公司为房产办理过户时,须持银行开具的资金监管证明。这也就意味着,中介过手的二手房,如果资金没有进入银行专用账户,拿不到监管证明,将不能办理权属转移。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人表示:“房产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均应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中介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通过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此外,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将对专用账户的资金划转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划转资金的企业,将取消其设立“专用账户”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蒋彦鑫

专用账户如何使用?

专用账户只能资金转账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房产买方应将资金存入或转入专用存款账户下的子账户。交易完成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房产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账户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如果买卖双方交易因故未能完成,在取得双方证明之后,银行可通过划拨的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应有的账户。市民选择经纪公司进行房屋租赁买卖的,在设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后,交易期间的利息按照其他存款一样计算。记者 蒋彦鑫

    ■影响

房价非正常上涨空间将压缩

链家地产副总称中介乱吃差价将出局

    昨日,链家地产副总金育松表示,新规定能有效保障房产资金交易安全。

    金育松说,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在成交之后,不能做到“产权证与房款”即时交割,往往是买方在付款1-3个月后才能拿到产权证。在这期间,二手房交易资金就存放在经纪公司账户,资金没有监管,其安全存在极大隐患。新规定实施后,交易资金在专用账户里,与经纪公司自有账户完全分离,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此外,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经纪行业,“暗箱操作”、“乱吃差价”等现象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房产的价格。实施新规定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压缩由于不规范操作导致房价非正常上涨的空间。

    金育松还表示新规定实施之后,一部分以现金收房或吃差价为主的经纪公司,将面临业务的转型或者直接淘汰出局的命运。(记者 蒋彦鑫)

    ■背景

注册资金达百万者仅占三成

    近两年来,北京存量房交易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06年北京市住宅存量房买卖共成交7.4万套,成交总面积为558.27万平米,成交总金额约3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底,经市建委批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达到2675家,其中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达31%.

    2004年4月,原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曾下发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时,须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并向其交纳不低于60万元的租赁代理保证金,目前有22家企业交纳了保证金。记者 蒋彦鑫

(责任编辑 魏霞)

相关信息
北京奥运天气准确预报难度大于雅典悉尼
北京规范洗浴场所经营 住客须交验身份证
北京房屋租赁立法共收到588条公众建议
上百名厨聚集京城 “物流港”里挑选餐具
北京职业病危害普查启动 农民工问题突出
北京网通固话小灵通宽带三业务捆绑降价
北京私家车主三类违章行为将入黑名单库
北京二手房中介禁现金交易 须设专用账户
 
 
热门信息
· 庙会义卖农产品 房山农民8万
· “破五”一天清出近50吨爆竹
· 离京返京客流“二和一” 游商
· 五环内正月十五后禁放 434
· 商务局发起“买脐橙 献爱心”
· 铁路迎返程高峰 逾22万人昨
· 手检、机检、犬检 东直门站和
· 老字号春节销售增两成 一人花
· 北京站和北京西站采取“车票免
· 铁路昨遇首个客流高峰 元宵节
推荐信息
· 2007海归人才调研报告发布
· 999年底前实现手机定位救护
· 2007年中考今天开始 外语
· 北京演练体育场看台爆炸急救
· 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今年继续
· 高考成绩正式出炉 文理科状元
· 本市亚洲首个“一站式”手术室
· 高招各批次分数线公布 重点线
· 北京第六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开幕
· 古董专家上午鉴“宝” 仅鉴别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顾问 | 意见建议
本地宝 BENDIBAO.COM 版权所有 20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