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惠民新政,明确从9月1日起,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共513种,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并同步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至11种(调整一种,新增两种),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用药,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又有一批药品可以医保报销啦~
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惠民新政,明确从9月1日起,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共513种,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并同步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至11种(调整一种,新增两种),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用药,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具体新增药品名称可登陆北京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查询。
01
本市增加医保报销药品 国家目录新增药品全部纳入
今年上半年,人力社保部发布了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7月份公布了36种国家谈判药品,包括了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15种抗癌靶向药,以及糖尿病、肾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病药物。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谈判,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0%,最高的达到70%。
02
精准调整门诊特殊病政策 将为患者减负约3.5亿
本次纳入报销范围的36种谈判药品中,大部分是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年均治疗费用在7万元到10万元左右,患者普遍反映负担较重。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9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的病种范围,将现有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同时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至此,本市门诊特殊病病种扩大至11种。
据测算,此次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将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
03
门诊特殊病由审批变备案 10个月来5万余患者受益
自2016年11月起,本市简化了门诊特殊病审批流程,由“审批”变“备案”。患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所选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填写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实现申报、备案、待遇查询及治疗等手续“一站式”完成,无需再到单位、经办机构办理,进一步减轻了患者及家属负担。
对于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患门诊特殊病选择异地定点医院时,可持社保卡、诊断证明及申报表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如因病情需要,变更门诊特殊病定点医院的,可持社保卡在原医院结清费用办理注销手续后,次日即可持社保卡到新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办理备案手续。
据统计,目前,本市已有近5.4万门诊特殊病患者按简化流程进行了申报。
04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确保基金平稳可持续
医保增加报销药品后,医保基金负担将加重,如何避免违规报销?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医保部门将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坚持三医联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保基金浪费。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全市2188家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的门诊医生工作站,不断完善门诊信息标准化,规范上传数据,并进行计算机辅助审核;建立五项实时监控指标,将疑似存在不合理使用的数据添加可疑标识,由审核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审核。
针对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就医信息监控预警功能,设立就医频次、费用累计、重点监控等九个监控指标,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对确实有违规的参保人员进行警告、追回费用、改变结算方式等处理。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中提供医保服务的医师,通过数据挖掘,综合分析医师的诊疗行为,筛选出不合理诊疗用药导致医保基金浪费的医师名单,对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开具处方的费用报销,有针对性地打击“大处方”、“滥开药”,减少医保基金浪费。
》》2017年9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带来的10大变化
》》2017年9月1日起北京好消息有这些:居住证签注可以网上办理啦!
》》9月1日起北京地铁这20个站点可以刷手机啦(APP下载入口)
》》9月1日起手机支付和使用将发生这些新变化!(尤其留意最后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