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伴注意啦!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北京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区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行驶证、号牌后,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如果您在购买电动车之后不申领牌照,将不能在道路上行驶!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您需要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办理材料:
1. 登记申请表。
2.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 车辆整车合格证明。
4. 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
①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
②电动自行车在注册前,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③ 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本市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购车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④ 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您提交办理材料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您的车辆进行查验。如果您的电动自行车在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会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如果不符合规定,将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您。
北京电动自行车号牌办理地点:
本市非机动车登记站一览表
哪些电动自行车不能办理号牌?
如果您是11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您需要查询您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可按照以上流程办理号牌申请。不在产品目录内和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办理号牌,只能办理临时标识。
看不懂文字可以看视频讲解:
★特别提醒: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才能上路。临时标识申领时间截至2019年4月30日,5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将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尚未申领临时标识的车主请抓紧时间办理!尽快通过北京交警APP中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办理申领手续,到预定地点领取临时标识,避免期限临近时人多拥挤,甚至因未申领号牌而无法上路行驶。2019年5月1日起,骑无标识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被罚款1000元并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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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及临时牌照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预约入口(指南),上牌指南(产品目录查询),办理地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