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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2018-07-26 11:52【我要纠错】

【导语】: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共同决定,于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一、活动名称

  2018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搭建服务平台,实施精准帮扶。

  三、活动时间

  2018年7月24日至9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以2018年北京地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为主,同时面向往年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活动方式和内容

  本次暑期服务月活动旨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结合各区功能定位,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毕业生就业更加充分。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充分与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多维度合作;活动期间,要统一标识、统一行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举办现场招聘活动

  活动期间,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设置统一的活动标识,标识为“2018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区分会场”。要利用现有固定场所举办各类有特色的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各区举办招聘活动的场次一般不少于3场,招聘活动现场可根据实际开设创业企业专区、政策宣传咨询区等综合服务区。要利用各种媒介提前发布招聘信息,方便毕业生就近、就地求职,提高应聘针对性。

  (二)开展网络招聘和平面媒体招聘活动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在相应网站上发布招聘单位岗位信息,供求职毕业生查询。要利用互联网+优势,依托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频道“毕业生就业服务”栏目、“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用人单位岗位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可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与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举办各具特色的网络招聘活动,组织用人单位与应聘者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交流;要利用报纸、专刊等媒介,广泛开展平面媒体招聘活动,及时发布用人单位岗位信息,要加大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采集力度,建立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对于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通过短信、微博、微信等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载体,定制、定向提供就业信息。

  (三)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场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就业帮扶系列活动”,接待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优抚对象家庭毕业生、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其他困难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实名登记。在招聘活动现场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指派专人做好本地区实名登记工作,加强实名登记工作宣传,引导毕业生主动登记,建立“一对一”台账;对2018年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帮扶(具体名单由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对本区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需求,建立台账,通过与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政策咨询、简历诊断、心理辅导、职业能力测评、就业创业指导、面试技巧指导等系列服务,确保其顺利实现就业。各院校要及时统计2018年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并与人社部门做好数据移交工作。

  (四)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认真落实《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1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市场行、社区行、企业行和创业指导园区行等活动,每项活动至少开展1次。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就业沙龙、经验分享等,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职业观;通过在招聘会现场设立咨询台,为毕业生提供简历诊断、协议签订、政策咨询等服务。特别针对各区2018年实名登记的、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和教育部门移交的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组织职业能力测评,为其制定个性化求职方案。对由于就业择业观念致就业准备不足的,开展心理指导;对由于所学专业及技能等不具备上岗条件的,推荐其参加就业见习或职业培训;对由于缺乏面试技巧致使求职失败的,开展简历诊断与面试技巧指导。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结合本区毕业生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统计及报送工作,要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提供精准服务,促进其充分就业。

  (五)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及本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要对各项政策措施再梳理、再细化,分门别类印制宣传材料,要通过政策宣讲会、设立政策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向毕业生宣传和发布,提高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政策措施的知晓度。

  六、工作要求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推动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充实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宣传动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对暑期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首善标准,真正抓实抓细抓好;要创新服务方法,突出服务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二)加强安全保障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要将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09〕159号)、《关于取消招聘会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6〕248号)和《关于加强招聘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8〕33号)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招聘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能有丝毫侥幸,要不断完善招聘会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岗位管理职责,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确保招聘会活动安全有序,为毕业生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就业服务。

  (三)加强服务管理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已确定的活动安排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活动安排或取消活动安排。要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律法规,特别要对招聘单位资质、需求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招聘和欺诈行为,避免出现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就业歧视的内容,营造安全、公平的就业环境;特别要对2018年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加强帮扶,针对毕业生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要在招聘活动现场设立投诉窗口,及时协调处置招聘活动现场参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反映的情况;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执法力度。

  (四)加强宣传动员

  各相关院校要做好“暑期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动员2018年北京地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动参加活动。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信息发布平台、短信发布平台,借助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本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让本地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特别是2018年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知晓并积极参与各类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

  (五)及时上报材料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在2018年7月13日前,将暑期服务月期间开展的服务活动内容及组织安保方案报送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发布信息。暑期服务月活动期间,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每场招聘会后要及时报送活动统计表。活动结束后,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2日前,将暑期服务月活动情况总结和《2018年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上述所有报送材料务必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联 系 人:赵佳明 李延宁 赵卿腾

  联系电话:62274339 64521132 64521119

  电子邮箱:bjrbjbys@163.com

  传 真:62239688

  附件:

  1、2018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时间安排表

  2、2018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3、2018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场招聘会情况统计表

  4、2018年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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