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关注民生 > 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四大特点及八大亮点
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四大特点及八大亮点
2018-07-30 10:39【我要纠错】

【导语】:和现行的2008年版的房屋租赁合同相比,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有如下特点及亮点。

  2018年7月27日,市住建委会同市工商局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特别提出,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四大特点

  和现行的2008年版的房屋租赁合同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的示范文本有如下特点:

  1、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具针对性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明确适用于住房,《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则适用于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住房。

  2、住房租赁合同不再分不同版本

  住房租赁合同不再按成交方式区分不同版本,将2008年版的自行成交、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租赁统一到同一版合同,将涉及经纪服务的内容纳入到经纪服务合同。

  3、合同更具引导性、操作性

  细化了房源、合同当事人的信息内容,明示我市关于住房租住的有关重要政策,明确双方当事人送达地址及变更通知义务,更直接地引导合同当事人的租赁行为。

  4、结合实践

  在法律框架内尽可能地引导当事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包括:未经约定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同时,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以及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等。

  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八大亮点

  1、真实房源:房东委托中介要提供房产证

  从合同的征求意见稿上看,多个条款都在保障小伙伴所租房源的真实。

  在房东和租户签的合同中,一上来就要明确房子的位置、面积、户型、权属等基本情况。这里会写得很细,小伙伴一定要看清楚:是成套住房还是非成套,几室几厅几卫几厨,房屋有无抵押……

  房主在将房子委托给中介进行出租时,会严格说明这个房子的位置、面积、登记用途(是住宅,还是商办)等等。租户在委托中介帮忙找房子时,也会明确有意向的房屋要求,比如房子的位置、户型、面积、建成年份,甚至是有没有装修、有没有电梯和房子的登记用途。

  更重要的是,合同在约定的权利义务上也有说明:房主委托给中介时,也要保证对委托出租房屋具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并确保出租意愿的真实性;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有关资料。

  2、租金押金:租期内不得单方面涨租

  合同中,租金标准会严格约定好。有两个关键条款要跟大家说明一下: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房主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房主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租户也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

  各位小伙伴很关心的押金方面,住房租赁合同中也明确:

  ·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3、不得群租:提前约定屋内最多住几人

  住房租赁合同中明确划定了每间房屋出租的人数。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房屋用于居住的,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整租时,也会约定好房屋居住人数和最高上限。

  很多小伙伴会遇到合租的情况,如何合租?签合同时会明确分租的房间面积、居住人数,并划定最高居住人数上限。

  还有一条要说给合租的租户:房屋应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4、房子坏了谁来修?非租户原因,房东要及时修复

  对于这一条,合同中说得很细。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当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约定时间内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5、不能任性收房:原租户优先承租、购房

  很多小伙伴关心的房东收房时遇到的问题,也在合同中写得很清楚了。

  比如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再比如,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约定时间内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

  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6、如何解约?擅自转租,房东可解约

  除了正常的协商解除合同外,还有一些情况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如果你的房东有这些行为,你可以提出解约:

  ·迟延交付房屋达到约定时间的;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更重要的是,遇到这种情况,房主还需要向租户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的租户有这些行为,你也可以提出解约:

  ·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到约定期限的;

  ·欠缴各类费用达约定数额的;

  ·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单间实际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

  ·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的;

  ·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同样,发生这种情况,租户也要向房东支付违约金,房东还可以要求租户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7、违约赔偿:房主未按期退押金应赔违约金

  征求意见稿显示,房主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租户人身、财产损失的,房主应承担赔偿责任;租户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租户承担。

  如果房主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租户的租金、押金的,或者租户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租户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还有一条要格外记住: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租户,或者未经租户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8、隐私泄露:中介泄露隐私或赔偿

  在房东和中介签的委托合同中,明确:经纪机构(中介)违背保密义务,不当泄露房主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给房主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因中介隐瞒、虚构信息侵害房主利益的,中介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租户与中介签的合同中,也明确:如果经纪机构(中介)违背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租户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给租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介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租户利益的,中介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阅读:

  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征求意见:租期内不得单方面涨价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手机访问 北京本地宝首页

  • 2024年北京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

    自2月6日起北京市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在该区落户或就业的家庭,如果需要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符合全市的整体限购政策即可,不再受到“双限购”的制约。

  • 北京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政策指引

    为进一步有序有效有力促进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地实现职住平衡,北京市深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自2月6日起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

  • 北京住房租赁中介机构风险警示名单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近日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风险警示名单。据悉,名单中的中介机构在从业人员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方面存在问题,市民需提高警惕,谨慎选择名单中的企业提供房屋租赁、买卖等服务。

  • 北京2024年度拟供保障性租赁房用地项目信息公布

    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今日发布2024年度拟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项目信息。

  • 北京市错时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下载

    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可供提供错时停车位租赁的停车场管理方与停车人之间签订错时停车位租赁合同时参照使用。

  • 北京2024年度拟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项目情况表

    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于今日发布2024年度拟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项目信息。

  • 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工作,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

  • 北京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 北京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公告

    北京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夫妻离异的原家庭拥有的住房不符合北京限购政策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北京买房。

  • 2024年北京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文件最新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是北京城市副中心所在地,为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自2015年8月起执行北京市级和通州区级“双限购”政策。此次调整,取消了在通州落户或纳税、社保满三年的限制,将有利于促进疏解单位、企业从业

  • 北京普通住房标准调整 须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

    据北京市住建委12月14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

  • 2023年12月14日起北京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最新规定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