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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通知
2018-07-30 15:30【我要纠错】

【导语】: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44元。北京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详见以下通知。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就发〔2018〕133号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44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4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536元发放。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128元调整到1372元。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在2018年9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五、各区、街道(乡镇)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核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给失业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获北京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申领/缴费查询入口、怎么领取/多少钱一个月/失业保险转移/发放时间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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