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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第二批申购登记公告
2019-06-03 16:42【我要纠错】

【导语】: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二批房源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9年6月3日上午10:00至6月23日下午17:00。

怀柔区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第二批申购登记公告

  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二批房源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9年6月3日上午10:00至2019年6月23日下午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碧桂园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张各长村,京密路与永泰街交汇处东南侧,项目四至为:东至11号支路西边线,西至规划西路道路东侧绿化带,北至规划二街道路南红线,南至怀耿路道路北红线。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72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约2.42万平方米,总套数270套,目前待售房源187套,其中约86平方米二居共119套、约87平方米二居共68套。项目含全装修费用销售价格20000元/平方米

  二、申购基本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条件,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2)已经办理居住证,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销售对象

  本项目房源面向以下三类家庭销售:

  (一)第一类家庭:已经入驻和即将入驻怀柔科学城怀柔地块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为科学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平台公司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和非京籍人才家庭;怀柔区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及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和非京籍人才家庭;在怀柔科学城怀柔地块重点企业工作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及非京籍人才家庭。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怀柔区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符合北京市禁限目录要求;二是必须为怀柔区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三者至少满足其一),但不包括已经腾退和计划腾退的企业;三是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及税务关系均在怀柔辖区范围内并在怀柔纳统,且在怀柔科学城规划范围内落地的实体企业。

  申请人除需满足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申请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单位正式在编或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二)第二类家庭: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怀柔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除第一类符合条件的京籍家庭以外)。其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申请人需在怀柔区有稳定工作,申请人在2019年5月的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怀柔区。

  (三)第三类家庭:在怀柔区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家庭(除第一类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家庭以外)。申请人需满足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申请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怀柔区稳定工作,申请人在2019年5月的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怀柔区。

  四、房源安排

  本次房源安排计划面向在怀柔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不少于30%,各组别具体房源数量,将结合怀柔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项目申购登记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告公告中予以公示。

  五、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35 %份额。

  举例:若申请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6平方米,销售价格为20000元/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86平方米×20000元/平方米=1720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65%。

  六、资格审核

  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未通过审核和复核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到怀柔区住保部门申请复核,由于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的,复核时不予受理。

  (一)第一类申购家庭资格审核条件

  1.申请人需到本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在线上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未线下提交资料或资料不齐的,不纳入本组家庭申购范围。

  2.申请人需签署在职承诺书、填写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同时需向本单位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明、劳动合同。其中,军队高等院校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还需出具申请人未在军队内部享受保障房的证明。

  3.申请人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对劳动合同、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进行初审,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在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上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怀柔科学城怀柔地块范围内的重点企业,还需将本单位的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其他申请资料一同报送到怀柔科学城管委会。

  4.复审及汇总审核要求:

  怀柔科学城管委会负责对已经入驻和即将入驻怀柔科学城怀柔地块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为科学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平台公司、科学城范围内重点企业的申请人员进行复审,出具复审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报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申请人员进行复审,出具复审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报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怀柔区卫健委负责对怀柔区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员进行复审,出具复审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报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怀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申请人员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本组摇号。

  5.纸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逾期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二)申请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本次购房资格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七、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碧桂园中心项目于2017年8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居住建筑规模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中明确本项目住宅全部为政策性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因此,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不适用于本项目。

  (二)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需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三)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为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四)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规定,将按照本市相关政策执行。

  网申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服务热线:010-80990088(早9:00-晚18:00)、6964170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6964170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怀柔科学城管委会联系电话:61663781

  怀柔区教委联系电话:69648008

  怀柔区卫健委联系电话:89682064

  附件1:共有产权房房源明细表.xlsx

  附件2:碧桂园中心项目不利因素.docx

  附件3:申购注意事项.docx

  附件4:申购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5:在职承诺书.docx

  附件6: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xlsx

  附件7:怀柔科学城范围内重点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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