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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2021-05-11 15:22【我要纠错】

【导语】:202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已经公布,2021北京经开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条件、入学方式等信息详见正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有关要求,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特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坚持统筹调配,当学位不足时,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将根据户籍、房产等因素协调解决。

  二、入学条件

  本《意见》中所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范围,均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19〕23号)中规定的“经开区(约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

  (一)小学入学条件

  1.具有经开区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本市非经开区范围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经开区的适龄儿童。

  3.本市非经开区范围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经开区工作、居住,具备连续在经开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经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4.以下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入学。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认定的台胞子女、经开区组织人事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的适龄儿童;

  5.通过街道办事处“证明证件材料”入学资格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经开区小学毕业生。

  2.已经办理回经开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外区及外省市小学毕业生。

  (三)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四)区级及以上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1.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按照市教委的有关要求,依法规划经开区“免试、就近入学”范围,制定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入学工作宣传,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证明证件材料”。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要落实非京籍“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责任,严格审核纪律。

  3.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市教委和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有关入学的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以保证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4.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程序。

  (二)加强检查与监督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将按照市教委和各项招生政策的要求,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各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流程,按照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应首先接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各街道、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和督促服务范围内每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实行招生计划管理。各校要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批准备案。各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3.经开区民办学校北京市中芯学校、耀华京港学校的招生按本《意见》执行,招生范围原则上为经开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

  4.严格学籍管理。全市使用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孩子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三)加强宣传

  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北京亦庄微信公众号、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各学校网站等媒体公布中小学入学政策,通过幼儿园、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给经开区全体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一封信,全方位宣传2021年经开区入学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入学政策。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稳妥解决社会和媒体反映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附件:1.经开区2021年义教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经开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程序及标准

  3.2021年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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