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答:4和9。
不受限行的机动车: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限行】获北京新一轮尾号限行规定/时间,11月限行日历、限行范围、外地牌照进京政策、处罚规定/京津冀限行查询及货车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