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北京公共交通价格调整最终方案。新方案最终选取了听证方案中轨道交通方案二和地面公交方案二,即地铁起步3元坐6公里,不含机场线;公交起步2元坐10公里。新方案将于12月28日起实施,即和轨道交通新开通线路同步实施。根据前期意见征集和听证会意见,北京将于2015年年底前适时推出轨道交通低峰票价优惠政策,并在轨道交通试点实施,具体的政策细节正在研究。 【关于调整本市公共交通价格的通知】
使用交通一卡通乘坐公共交通优惠细则 |
1、加强低收入群体保障。新的票价政策实施后,民政、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将及时测算票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纳入201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票价调整影响。
2、2015年底前推出轨道交通低峰等优惠票价。本市将结合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改造情况,在2015年底前,选择合适的时段,在轨道交通试点低峰优惠政策。其他票种(如日票、特定线路通勤票等)、地上地下联乘、换乘优惠等政策也将根据公共交通整体运营、乘客需求、相关信息系统改造等情况适时推出。 3、鼓励公交运营企业提供多样化服务。给予企业部分自主定价权,为满足市民多样化出行的需要,本市鼓励运营企业根据乘客需求积极提供多样化服务。今后本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提供的多样化服务,多样化服务的票种及票价,由企业制定,报同级价格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
政策保障 |
1、乘坐城市公共电汽车,市域内路段给予普通卡5折,学生卡2.5折优惠;市域外路段维持现行折扣优惠不变。享受公交政策的郊区客运价格,由区县按照城市公共电汽车价格制定。 2、乘坐轨道交通,每自然月内每张卡支出累计满100元以后的乘次,价格给予8折优惠;满150元以后的乘次,价格给予5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400元以后的乘次,不再享受打折优惠。 3、继续保持7类特定人群享受轨道交通免票政策,包括:解放军士兵、武警士兵、伤残人民警察、盲残人士、残疾军人、离休干部、见义勇为人员等。 4、继续保持8类特定人群享受地面公交免票政策,包括: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解放军士兵、武警士兵、伤残人民警察、残疾军人、离休干部、见义勇为人员。 5、对儿童、学生的乘坐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儿童乘车免票身高由1.2米提高至1.3米。同时,学生继续享受乘坐地面公交半价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