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北京女兵应征报名条件是什么?北京本地宝为您介绍北京女兵应征报名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等内容。
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年龄要求:
研究生:17至22 周岁(1995.1.1-2000.12.31 出生的);
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至22 周岁(1995.1.1-2000.12.31 出生的);
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 至 22 周岁 (1995.1.1-2000.12.31 出生的)。
身高体重要求:
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身体文身限制: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
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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