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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说明及操作方法
2022-10-19 14:22【我要纠错】

【导语】: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是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说明

  10月17日,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指的是,从2022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

  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自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操作方法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确定承诺书,点击添加共济对象填写信息即可进行添加。

  注意: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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