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试
完成政审的考生,请于7月4日(周六)、5日(周日),到我院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面试。加试时需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着运动服、运动鞋,自备饮水。每日加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00—3:30。加试分区县进行:
日 期 | 区(县) |
7月4日(周六) | 东城、西城、密云、延庆、燕山、亦庄 大兴、昌平、通州、门头沟 |
7月5日(周日) |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 顺义、平谷、房山、怀柔 |
3. 录取
我院对报考本科志愿的考生,从高考成绩、政审、面试、体测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和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院校录取。我院执行北京市2015年招生工作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
(三)专科招录流程
1. 政审
凡填报我院专科志愿的考生,请在7月底(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持本人“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我院领取《政审表》及《政审工作须知》,填写《政审表》相关项目后,交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派出所按要求审查、签字、盖章、密封后,交考生本人或家长,按时间要求送到指定地点(详见《政审工作须知》)。
2. 加试
完成政审的考生,请于8月初(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到我院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面试。加试时需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着运动服、运动鞋,自备饮水。
3. 录取
我院对报考专科志愿的考生,从高考成绩、政审、面试、体测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和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院校录取。我院执行北京市2015年招生工作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