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见了怎么办?不用着急,只要按照流程到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就行了。只需要4个工作日就能审核完毕,不用一个星期证书就能回来啦。
审批项目名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核准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BLD004-3-2002(北京行审B类劳动004号-3子项-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
申办材料
补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含本人证书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一份(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应为有北京市正式发行刊号的报纸。);
3、含本人信息的原始《职业技能鉴定花名册》 有效页复印件,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 (仅限2007年1月1日前核发的证书) ;
4、两寸蓝底免冠彩照(近期)一张(仅限2007年1月1日前核发的证书);
5、补证申请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若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A4纸)一份到中心现场办理。
换证(涉外)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两寸蓝底免冠彩照(近期)一张(仅限2007年1月1日前核发的证书);
4、含本人信息的原始《职业技能鉴定花名册》有效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仅限2007年1月1日前核发的证书)
5、由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对方国家邀请函;(仅限涉外)
6、换证申请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若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A4纸)一份到中心现场办理。
审定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信息资源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对符合标准的,填写《补证、换证审批表》。
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人员。
收费
核发
标准:
1、告知申办人有关事项及时、准确;
2、制作、发放的证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证书办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工作标准,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办人办理时限及领取手续。
2、制作、发放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申办人提交材料进行归档。
告知
标准:
1、及时、准确的向未被批准的申办人告知有关事项;
2、留存归档的审批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证书办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必要的下发书面告知书。
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告知申办人,同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审核时限及办理地点
审核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9:00-11:00
地 址: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
电 话:(010)6497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