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北京朝阳区凤凰计划文化领军人才申报人需满足具有与文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有较高学术造诣等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2021北京朝阳区凤凰计划文化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
2.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入选后须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经朝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
3.申报文化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人可在文化事业领军人才和文化产业领军人才中择一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事业领军人才文化事业领军人才主要指在文化艺术创作排演、阅读传播推广、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文化旅游研究等领域有特长专技或取得过重要荣誉、有突出成绩或有重大影响力的各类文化人才。主要包括文学艺术类、图书馆类、文博类、群众文化类、非遗类、文旅咨询类六种类型。
申报人原则需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意向协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与文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创作表演水平、文化经营能力等;
②在文学艺术、图书馆、文博、群众文化、非遗、文旅 咨询等领域成绩卓著,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
③在积极培养朝阳文化人才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地区培养更多的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的文化人才;
④在繁荣发展朝阳区文化事业中,发挥参谋智囊作用, 指导并参与区域重大文化项目、重大文化题材、重大文化活动的组织、论证、策划,做出突出贡献。
(2)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主要指在新闻信息服、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六种类型文化核心领域的高级管理人才、内容创新人才、跨界融合发展人才、优秀运营人才、文化贸易人才等。
申报人应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意向协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文化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等文化创意领域获得国内省部级以上及国际知名奖项;
②具备较强的文化产业专业素质及企业运营和管理能力,对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③具有文化产业国际视野,能够充分调动国内国际资源, 促进我区国际文化投资、贸易和合作,引领和推进我区文化产业走向国际化;
④具有较强创新思维、创意能力,拥有文化创新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版权、技术或在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商务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⑤能够带动、引领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在我区产业化转化,并有较大经济、社会贡献或较好发展前景。
4.文化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人应在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体育娱乐休闲服务等领域工作并为公司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30%;其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10年以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强的文化产业专业素质,企业管理运营、创新和经营决策能力,对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文化产业国际视野和战略性思维,能够充分调动国内国际资源,促进我区国际文化投资、贸易和合作,引 领和推进我区文化产业走向国际化;
(3)具有较强创意能力,拥有文化创新自主知识产权, 掌握核心版权、技术或在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商务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能够带动、引领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在我区产业化转化,并有较大经济、社会贡献或较好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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