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在北京租房——无发票租房,租住商品房,多子女家庭租房、保租房、公租房,都可以租房提取公积金.那你知道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上限是多少吗?
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上限
目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按月提取,没有按季度提取的选项。
无发票租房提取:一年内的提取额度上限为24,000元,每个月最多到账2000元;
租住商品房提取:按照孰低原则提取,即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多子女家庭租房、保租房、公租房提取:可按月房租金额提取。
图源摄图网(500805296)
下面小编教大家无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如何操作
无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办理途径有三种:
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图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同)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点击【5.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界面。
“基本信息”栏目下展示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发票租房”。“婚姻状况”如为已婚或离婚、且可通过民政校验通过的,自动导入婚姻信息;如无法校验,需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如未婚,选择“婚姻状况”为“未婚”即可。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可点击【添加新卡】,选择需要添加的“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周期默认为“月”,系统反显“约定下次支付日期”。
如申请人希望在本次事项到期后,自动办理新一年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200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的,可勾选页面下方“本人同意在事项到期后系统自动接续申请”。新事项发起时,申请人符合本事项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将自动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核实提交信息无误后,可点击【提交】。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第三步,查看进度。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二、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办理申请
第一步,登录系统。
点击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进行登录。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
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相关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
三、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注意:本人办理无发票租房提取后,在事项有效期内可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者前往柜台,对自动接续的功能进行调整:申请提取时未勾选自动接续的,可在事项有效期间再申请;已申请自动接续的,可在事项有效期间取消。
1.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调整自动接续情况的,点击【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功能“操作区”【租房自动接续管理】可以查看或调整无发票租房事项自动接续情况,选择完成点击【提交】,提示业务办理完成。
2.前往柜台调整自动接续情况的,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前往柜台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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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再给大家补充一些
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
赶紧来了解一下!
北京公积金贷款
一、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二、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政策规定最高可贷120万;
(二)购买二套住房政策规定最高可贷60万。
以下情况可上浮:
对于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的,根据户籍所在区域外迁购房,还可上浮10-20万。
对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无论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给予最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上浮支持。
对于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的借款申请人,按最优惠的一项政策执行。
根据户籍所在区域外迁购房最高可贷款额度具体规定如下表。同时,借款申请人最高可贷款额度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计算得出。
根据户籍所在区域外迁购房最高可贷款额度规定明细表:
需要说明的是:
10月3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公积金中心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对京籍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将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到160万,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一般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具体到个人要结合借款申请人年龄和所购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来确定:
(1)根据借款申请人年龄计算出能够贷款的年限,即65岁减申请人申请时年龄;
(2)若购买二手住房,还需根据所购房屋的剩余年限计算出能够贷款的年限,如所购房屋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3年计算;如所购房屋未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房屋剩余使用年限(砖混50年/钢混60年-房屋已使用年限)减3年计算。
以上述两个年限中较短的年限确定为可以贷款的最长年限。例如:申请人因购买二手房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其年龄为40岁,配偶年龄为45岁,所购房屋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剩余土地使用年限23年。按年龄计算的贷款年限为25年,按所购房屋的剩余年限计算的贷款年限为20年(23-3=20年),申请人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
四、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1-5年的首套住房贷款年利率为2.35%;
6-30年的首套住房贷款年利率为2.85%。
1-5年的二套住房贷款年利率为2.775%;
6-30年的二套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325%。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
对于已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利率在当年内不作调整,自下年度的1月1日起调整。
例如:借款人申请的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2024年1月1日放款,央行在2024年5月18日将首套房贷款年利率由3.1%下调至2.85%,则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2024年年末的贷款年利率按3.1%执行,自2025年1月1日起贷款年利率按2.85%执行。
对于已提出贷款申请但还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例如:借款人在2024年5月1日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央行在2024年5月18日将首套房贷款年利率由3.1%下调至2.85%,借款人贷款发放日为2024年5月23日,则贷款年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2.85%执行。
五、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比
(一)使用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二)使用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
所购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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