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外窗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 | 结构类型及层数 | ||||||||||
序号 | 核查内容 | 核查结论 | |||||||||
1 | 同一居住项目内,保障性住房(含自住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在外窗型材材质和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隔声性能的设计标准上是否保持一致。 | ||||||||||
2 | 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对设计图纸及外窗深化设计图纸进行会审;是否形成了设计图纸审核确认记录。 | ||||||||||
3 | 是否选用了现行《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中禁止使用的建筑外窗及辅料。 | ||||||||||
4 | 外窗大批量进场前,建设单位是否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进场样窗的尺寸及分格、开启方式、型材材质、框料颜色、玻璃种类和颜色、玻璃及空气层厚度、气密性等性能进行确认;是否形成样窗确认记录。 | ||||||||||
5 | 结构施工前,是否编制《外窗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经监理单位审核;《外窗工程施工方案》内容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 | ||||||||||
6 | 外窗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外窗的尺寸及分格、开启方式、型材材质、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要求。 | ||||||||||
7 | 进场外窗是否经监理单位验收;复试外窗是否由总承包单位委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送检外窗;外窗进场复试项目、抽样数量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复试结果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 ||||||||||
8 | 阳台外窗、飘窗、居室外窗等不同部位是否制作施工工艺实物样板;是否形成外窗施工工艺实物样板验收记录。 | ||||||||||
9 | 外窗洞口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经监理单位验收。 | ||||||||||
10 | 外窗洞口处理、窗框(或附框)与墙体连接以及外窗四周的防水、密封、保温做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经监理单位验收。 | ||||||||||
11 | 外窗淋水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形成外窗淋水试验记录。 | ||||||||||
12 | 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实体检测抽样数量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13 | 外窗生产企业是否提交《外窗供应情况确认书》;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对《外窗供应情况确认书》进行签字确认。 | ||||||||||
14 | 综合核查结论: | ||||||||||
参加 核查 单位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 总承包单位 | 外保温 施工单位 | 外窗 生产企业 |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
本表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参加核查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或项目部章,并各留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