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0月17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如何办理?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可以通过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确定承诺书,点击添加共济对象填写信息即可进行添加。)
注意: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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