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称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人通过学习,训练,考核完成以后,才有公安部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颁发合格的驾驶证书。

最新政策

更多»

已实施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十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一个记

驾驶证分周期内没有扣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选择 :本市驾驶证非本市驾驶证查询
类型 :申领类换证类补证类注销类查询
办理 :初次领取境外申领本市部队申领本市期满损毁信息变更达到规定年龄因身体条件变化增驾自愿降驾因身体条件降驾外地换本地丢失注销注销恢复查询

办理条件

考试成绩条件

(1)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2)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考试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户籍条件

1、有本市户籍的居民;

2、在本市暂住的内地居民;

3、部队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

4、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许可、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持有有效签证在本市居住、居留的外国人,在本市居住的华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外国驻华使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

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

申请表

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身体证明

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北京符合出具《身体条件证明》的医院名称:点击查看

照片

机动车驾驶人相片5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相当于1英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应先到驾校、车管所或交通支(大)队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携带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身份证明和照片到驾校办理学车报名。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申请,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

2

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地点

1、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申请;

2、申请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在京南分所办理;

3、申请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在京南、京丰、京北分所办理;

4、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京南、京丰分所办理;

5、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北京市车辆管理所地址、电话、工作时间

办理范围

1、本市居民、部队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居留、居住在本市的境外人员初次申领的准驾车型: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2、在本市暂住的内地居民初次申领的准驾车型: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办理费用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40元;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60元。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