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投资申请条件:
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中,个人直接投资或已连续三年投资合计50万美元(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以上,并在北京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投资者一栏注明申请人姓名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办理材料
投资申请办理材料:
1、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通过工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年检合格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明复印件。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
6、个人完税证明复印件。纳税时间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
7、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及认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8、经公证的国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及公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9、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有效时间段为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
10、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11、2张2英寸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彩照及电子版照片。
12、申请人为外籍华人,须提供曾取得外国定居资格证明、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护照、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13、申请人个人简历。
14、其他必要的证明。
温馨提示:
1、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并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3、递交复印件前均须审核原件,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二、审核材料
三、审定
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公安部审批
四、告知
受理符合条件、材料完整的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将在三个月内报公安部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改价格[2004]1267号)
首次申请证件:1500元人民币
换发证件:300元人民币
补发证件:600元人民币
办理地点
中关村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大厅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
地址:海淀区双榆树北里甲22号院(2016年3月1日正式对外办理永久居留申请)
北京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和首都机场口岸出入境办证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电话:8402010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除法定节假日)
办理时限
受理符合条件、材料完整的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将在三个月内报公安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