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那么在北京市内工作的女职员能够有多少天产假呢?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要查询 : 产假规定陪产假规定

产假时间

北京产假规定

1、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享受生育奖励假60天,也是就158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15天

》》北京产假天数、婚假天数、陪产假天数详情

产假工资

有生育保险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以上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无生育保险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注意事项

1、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申请条件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2016年《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申请材料

女职工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