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
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材料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即时办理
婚姻登记证在国外使用,需要到北京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和我国外交部认证处的认证,并经该国驻中国使(领)馆的认证。
中国外交部认证处
外交部认证处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708室
电话:65889906 65889763
办理地点
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诉讼离婚
办理条件
1、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2、夫妻双方的一方提出离婚;
3、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另: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办理材料
1、立案需提供的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已购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复印件,个人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名称,价值、数量;
(6)其他证据材料。
办理流程
1、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温馨提示: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即受理。
2、审理: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经开庭审理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注: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办理时限:离婚案件的诉讼期限有多长
办理地点:北京各区人民法院汇总名单(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