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景园位于顺义区京城温榆高端低密生活区,东至望岭街和滨河路,南至天承大街,西至北高路,北至同心路。项目自住型商品房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单套主要约为75-89平方米二居、110-119平方米三居户型,总套数约682套。

最新政策

已实施

2014年2月12日,北京住建委正式出台《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组织公开摇号。摇号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规定明确,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的,视同已保障。

同时,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市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以下简称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及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

第四条 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在项目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并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各留存一份。

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第七条 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公开摇号,确定购房家庭的选房顺序。摇号应当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第八条 开发企业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组织购房家庭选房,并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在销售现场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每个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意见》规定的优先家庭选房后,其他申请家庭继续依次选房。摇号家庭放弃选房的,或者已完成选房的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购买该项目。

第九条 摇号、选房过程应当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接受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并可以邀请社会公众现场监督。

第十条 开发企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并留存经家庭签字确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原件等相关材料作为合同附件,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提交登记部门。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的,视同已保障。

第十一条 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登记手续时,各房屋登记部门应按《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140号)规定,对购房家庭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骗购家庭名单记入购房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查阅 : 申购指南

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1、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2、京籍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

3、非京籍家庭:

(1)名下无房;

(2)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

(3)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补缴社保或曾缴纳60个月社保但出现“断档”的非京籍家庭不能在京购房)。

其中,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申购须知

项目地址电话

位置:顺义区赵全营镇京承高速11出口向东900米路北

电话:010-67127777

北京润景园自住房项目位置价格申购时间及概况

项目交通

紧邻京承高速,距离北三环仅有28公里,拥有北五环、立汤路、八达岭高速等交通网络。

项目价格

销售均价:14000元/㎡

申购材料

1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3

对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家庭,需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购流程

网上申请

申购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10点—2014年11月29日下午17点

申购网站http://zzfws.bjjs.gov.cn

公开摇号

摇号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10:00

北京润景园自住房摇号公告(时间+地点)

选房签约

选房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3日

北京润景园自住房选房公告

    办事指南